不可以随便调查别人隐私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三十二条和第一千零三十三条的规定,自然人享有隐私权,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、侵扰、泄露、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。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、私密活动、私密信息。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,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侵害他人隐私权的行为,包括但不限于以电话、短信、即时通讯工具、电子邮件、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,进入、拍摄、窥视他人的住宅、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,拍摄、窥视、窃听、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,拍摄、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,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等。
因此,调查别人隐私是违法的,除非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或者权利人的明确同意。如果违反了这些规定,将可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,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二条规定,偷窥、偷拍、窃听、散布他人隐私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。所以,我们应该尊重他人的隐私权,不随意调查或泄露他人的隐私信息。